按照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整体安排,学校于年初启动了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所有项目均为校级立项。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并从校级立项项目中推荐优秀项目为国家级、省级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 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取得阶段性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的实验过程、申请专利、注册公司进度等,创业项目开展的过程等等。
2.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现新问题以及运用新方法解决问题的情况。
3. 项目在技术、思路、原理、方法上的创新性。
4. 项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及工作计划,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预期取得的项目最终研究成果。
(三)检查要求
学院会成立评审专家组对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项目的阶段性进展进行检查。各团队注意项目版权的归属,项目的版权应当明确,不存在版权争议问题。
二、国家级、省级项目立项
(一)一般项目立项要求
1.学院会制定《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省级立项评审细则》,并成立评审专家组对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进行评审。
2.根据评审打分排序后,按照《河北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指标》(附件4)确定国家级、省级推荐参评项目。
3.学院推荐的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比例约为7:2:1。 (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为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继续设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该项目是2021年起新增项目,在确定国家级项目后,从国家级项目中产生。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项目选题指南参考《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附件8)。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要求
鼓励各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有关通知详见学校后续发布的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鼓励各项目团队积极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教育部高教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三、中期检查和国家级、省级立项程序
1.各项目团队填写《河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及《河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活页》(附件3);学院会对跨学院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直接提交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学院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打分排序后确定国家级、省级推荐参评项目。
3.学院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团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4.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制定《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审方案》,对学院推荐的国家级、省级项目通过进行书面盲审和项目路演评审两个环节,最终确定国家级、省级项目。
5.对拟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文上报河北省教育厅。
四、材料上交
1、各项目团队填写《河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河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活页》(附件3)及《河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5)。
2、跨学院项目团队填写附件2、附件3及《河北大学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6)。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原则上不予变更。如有特殊情况,请填写《河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7)。
4.申请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在国家级项目公示后提交《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请表》(附件9)。
各团队统一将以上纸质材料于2023年5月30日上午10-12点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D2-322,电子版请于5月30日上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3403607500@qq.com。电子版材料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以序号+学院+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各团队请于6月1日下午4:30到学院党团活动室D2-323参加路演答辩。